社会筹资工作专题

发布时间:2013-05-24作者:设置

山东轻工业学院

关于建立社会筹资工作机制的意见

(鲁轻院字【2011】127号)

 

    为建立全校广泛参与的社会筹资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主动融入经济社会,抓住我校全面实施“内涵提升计划”、“名校建设工程”和新一轮创业的重要机遇,加强对外联络与合作,积极争取广大校友和海内外人士对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支持,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实现创建高水平工业大学的办学目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树立“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促发展”的理念,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全方位寻求发展机遇,以合作共赢为基础,以产学研结合为依托,以加强校友工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为重点,形成全校广泛参与社会捐资工作的新格局,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统筹协调、高效有序”的校院两级社会筹资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三、筹资内容

(一)校友、校友所在单位向学校提供的各类捐赠;

(二)海内外人士、法人或社会组织等向学校提供的各类捐赠;

(三)通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获得的各类社会资源;

(四)全校师生员工向学校提供的各类捐赠。

四、工作体系与职责

(一)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校友工作委员会为学校社会筹资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协调和管理学校社会筹资工作。

校友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际,负责制定学校社会筹资工作目标和任务;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为学校发展争取社会资源。

(二)合作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社会筹资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管办结合的原则,负责指导、策划、协调和推动落实全校社会筹资工作。

合作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制订学校与社会各界合作交流的政策和计划,为学院社会筹资工作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加强策划和组织,推动全校性和重大社会筹资项目的落实,确保学校社会筹资计划的完成。

(三)学院是学校社会筹资工作的主体。各学院成立的校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社会筹资工作,学院党委书记为社会筹资工作第一负责人。

各学院要加强与知名校友、社会贤达和合作单位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建立本学院知名校友、社会贤达、合作单位的信息库;策划并推动落实具有本学院特色、有利于学校发展的筹资项目,完成学校分配的年度和任期内社会筹资任务。

(四)校内其他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为全校社会筹资工作提供支持,积极参与学校社会筹资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社会筹集资金的业务部门,学校各单位的所有社会筹集资金必须通过计划财务处进行核算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制定社会筹资计划和总体目标,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下达各学院年度和任期内社会筹资任务,并督促实施。

(二)加强信息互动,建立校院两级信息交流平台。定期交流校友工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和社会筹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三)加强各类合作项目策划与管理,实行项目主管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目标责任和奖惩措施。

(四)加强社会筹资工作协调和业务培训,策划、协调和落实社会筹资项目,建立社会筹资工作年报制度。

(五)学校鼓励校内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拓展社会资源,筹集办学资金,并制定奖励办法,对参与社会筹资工作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

六、其他

(一)本意见由合作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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