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杰出校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作者:设置

各学部(学院)、各地校友分会:

为树立优秀典型,密切母校与校友的联系,更好地凝聚校友力量,为在校学生成长成才树立优秀榜样,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杰出校友评选办法》(齐鲁工大鲁科院党字【202252号文件)规定,2023年开展第二届杰出校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杰出校友的评选对象须是本校校友,在某一领域有杰出成就,或在社会服务中做出优异成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力,或为母校建设发展做出突出特殊贡献者。

二、推荐方式和名额

杰出校友人选由各学部(学院)、各地校友分会向评审委员会推荐提名,各提名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不包括第一届推荐的候选人),校(院)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最终人选。最终评选出2名杰出校友、10名左右杰出校友提名奖。参评过第一届杰出校友评选的候选人若材料没有变动,可不需要再行提交。

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人选(2023年417日—5月17日)

校内各学部(学院)、各地校友会请将推荐表于57日之前提交齐鲁工业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yh@ql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或签名)送(寄)至校友工作办公室(长清校区办公楼116室)。

(二)评审(2023年5月18日—6月18日)

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推荐人选材料,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杰出校友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和评选,提出提名人选;党委会研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三)表彰(2023年9月)

2023级新生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四、其他

(一)杰出校友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请校内相关单位和各地校友分会按照工作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二)各学部(学院)和各地校友分会要高度重视,认真挖掘,积极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做好材料收集、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联系人:陈玲、刘莉莉

  话:0531-896318191876618859915069108988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

 

 

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杰出校友评选办法.pdf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杰出校友人选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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