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友返校开展纪念活动日渐增多,尤其在校庆、国庆、五一、暑期、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校友返校比较集中,接待工作繁重。为进一步规范校友返校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校友返校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校友接待质量,密切校友对母校的感情,更好发挥校友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返校的校友,视不同情况,不同情形,按照本办法予以接待
(一)校友总会顾问、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来校访问的,由学校办公室、校友办和相关学院(部门)共同接待,其活动安排由学校办公室拟定。
(二)以班级(专业/年级)为单位的校友返校活动,由校友工作办公室和相关学院共同接待,其活动安排由返校班级(专业/年级)与校友工作办公室和相关学院协商确定。
(三)以个人名义回校看望、访问老师、同学、朋友且与学校没有公务联系的校友,由其所看望、访问的老师、同学、朋友负责接待。
第二条 校友以班级、专业为单位返校活动的主要形式
(一)师生座谈会,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向校友介绍学校的概况和发展规划;
2、校友向学校、老师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畅谈感受,与学校开展各种方式的合作,向学校提出建议等;
3、参加人员:学校领导、校友工作办公室、相关学院及职能部门领导、教师代表、在校学生代表。
(二)校友报告会,内容可以根据各位校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主要包括:
1、学术成果展示;
2、个人创业经历、所在企业发展历程介绍;
3、所在行业、学科领域发展现状,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
4、社会及所在行业对人才需求情况,现场人才招聘;
5、对学弟、学妹的希望。
(三)师生相聚宴会。
(四)校友参观母校系列活动。
(五)与在校生举行文艺、体育等联谊活动。
(六)向母校赠送礼品或捐款(校友自愿)。
(七)校友与学校有关领导、老师合影留念。
第三条 校友集体返校,校友办负责的工作
(一)协调学校领导参加校友活动。
(二)协调相关部门,为校友返校纪念活动提供必要的会议服务。
(三)组织校友参观新校区(包括校园、校史展、科技成果展或曾经学习与生活过的教室和宿舍等)。
(四)协助做好联系入住宾馆、就餐及用车等工作。
(五)为校友返校举办纪念活动登记相关信息(校友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返校开展纪念活动需在校友工作办公室登记,电话:0531-89631819)。
(六)及时报道校友活动的相关新闻,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四条 校友集体返校,校友归属学院负责的工作
(一)校友返校聚会学院应委派专人负责组织、联络和接待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给校友办,以便校友办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二)学院必须安排主要领导出席校友返校聚会的有关活动。
(三)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确定并邀请参加座谈会的教师(含离退休教师代表)。
(四)校友返校期间,可邀请校友参加学校、学院正在举办的学术、文体等各种相关活动。
(五)校友返校活动结束后,相关学院在二周内向校友办提供完整资料,特别是返校聚会班级的《校友通信录》。
第五条 学校鼓励校友以班级或个人名义,在校园内认养或栽植珍贵树木,或以班级或个人名义在校园内设置永久性纪念标志(含石碑、雕塑等)。
第六条 对校友捐赠资金和实物的使用和管理按《齐鲁工业大学接受校友捐赠管理办法》执行。校友向学校捐赠的现金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收取并开具收据,校友向学校捐赠的礼品由校友工作办公室代为收取。
第七条 校友返校活动所需经费由校友自行解决。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齐鲁工业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
齐鲁工业大学
二○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