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介绍  部门职责

(一)负责校(院)的合作发展工作,落实一流社会服务行动计划,建立校(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联合发展关系,做好科技合作和横向联合。
(二)负责对外联络,拓宽校(院)与社会各界合作交流渠道,提高校(院)的社会影响力。
(三)负责校理事会工作,拓展校友资源,争取社会各界对校(院)的关心与支持。
(四)负责校(院)校友和校友总会工作,指导各地校友联谊分会开展工作。
(五)负责校(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做好社会捐助的使用管理。
(六)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