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关于征集“百名优秀学子”图集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作者:设置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丰富与强化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文化建设,展现学校(科学院)育人成果和厚重的文化底蕴,学校(科学院)现决定整理编辑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百名优秀学子图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工大校友,含:军工时期的胶东工业研究室、胶东工业学校,中专时期的山东省轻工业学校、山东银行学校、大学时期的山东轻工业学院、齐鲁工业大学等各个时期培养的所有校友。

二、原则

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得到所在单位及行业认可,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典型性,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大。

三、具体标准

工科: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等;

文科: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等、省级二等奖以上。

1、企业界(符合其中之一者)

1)省部级以上荣誉者:劳模、企业家、优秀党员等;

2)省部级自然、社会科学二等奖(前三位)

2、党政干部(符合其中之一者)

1)厅局正职级领导者;

2)厅局级副职领导者,且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者,或获省部级二等科研奖(前三位)者。

3、金融系统(符合其中之一者)

1)厅局级正职领导人;

2)享受国务院特贴者;

3)厅局级副职领导人,且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者,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3)者。

4、学校、科研单位(符合其中之一者)

1)厅局级正职领导人;

2)享受国务院特贴者;

3)教授级博士生导师;

4)副教授级硕士生导师,且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奖(2)者。

四、具体要求

1、提供一份个人简介(不多于500字),主要包括个人简历主要获奖情况等。

2、提供毕业时与现时或退休时照片扫描件(原图)各一张。

3、提供省部级以上荣誉、科研奖证书扫描件(原图)2—4份。

4、提供以上个人材料的时间为:2021616—623日。

5、请符合标准的校友将个人材料发到指定邮箱:xyh@qlu.edu.cn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可联系齐鲁工业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

人:王辉、刘莉莉

联系电话:0531-8963181915069108988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1.6.15                    

 


返回原图
/